上海交易所拟向同股不同权股票列入沪股通,确立初次列入标准。
1月19日夜间,上海交易所就修改的《上海交易所港股通业务流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日。
本次《实施办法》修定新增加具备表决权差别布置的企业股票初次列入沪股通标准,确立沪股通股票加入体制、调成机制等。
依据《实施办法》,在满足沪股通股票范畴的前提下,同股不同权股票在初次列入沪股通股票时还应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上交所上市满6月以及后20个交易日;
(二)具备表决权差别布置的企业股票初次列入调查此前183日中交易日每日总市值不少于rmb200亿人民币;
(三)具备表决权差别布置的企业股票初次列入调查此前183日交易量总金额不少于rmb60亿人民币;
(四)上市后该股票外国投资者和尤其表决权股份的持有者,未因违反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对有表决权差别布置的企业在公司治理结构、信息公开及其投资人保障体系等方面要求,而遭到上海交易所公开谴责。
与此同时,《实施办法》确定了,并不属于沪股通区域范围股票,在股票上半年度定期调整调查此前6月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于沪股通股票定期调整之日起调成沪股通股票:一是每日总市值小于40亿人民币;二是去除全天停牌的交易日后每日成交额小于2000万人民币;三是全天停牌日数约占交易日日数的比例达到或是超出50%。
此外,《实施办法》还修定了15条具体内容,例如:确立沪股通、港股通股票范畴;确立沪股通股票调节发布时长;改动港股通股票调成状况,以包含中小型股指数成份股的情况等。
19日夜间,上海交易所还正式发布了《有关新增加港股通交易日相关事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增加港股通交易日,就是指买卖当天至其相对应的香港股市交收日(含)期内,起码有1日为国内休息日并且是香港非节假日的国内与香港市场一同交易日。
《通知》主要是对新增加港股通交易日的概念、买卖业务分配、风险管控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要求,确定了VIP及其它应用交易单元机构理应按照要求提前准备交割资金使用。针对参加港股通买卖交易众多投资者,除开提升买卖日数之外,在经济交割等多个方面并无影响。
“ 本次港股通交易日历提升,放开两个地方销售市场均是交易日时的所有港股通买卖,增强了可交易日数和投资机会,提高了港股通流通效率,更加便利海内外投资人根据港股通项目投资两个地方销售市场。”上海交易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