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投资 >

理财资金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晋商银行被罚款120万

5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发布了6张罚单,剑指晋商银行及其支行,其主要负责人为武岐、李沛玥、聂东江等。

罚单显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未经核准实际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0万元。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违规为企业股权投资提供资金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处以罚款30万元。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桃园南路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理财资金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处以罚款30万元。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治路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风险隔离不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处以罚款30万元。

理财资金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晋商银行被罚款120万

朱静,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桃园南路支行理财资金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被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处以警告。

智倩,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治路支行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风险隔离不合规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被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处以警告。


上一篇:郑州银行:我行从客户准入、授信审批、业务实施等环节入手,持续强化信用风险管控
下一篇:阳信农商银行做足“四个功夫”引领青年员工学在前干在先

相关文章